粉尘防爆与气体防爆产品:不可通用的安全保障

原理区别
原理与特性:粉尘防爆与气体防爆的本质区别
粉尘防爆原理
粉尘防爆主要围绕粉尘的特性展开。当空气中悬浮的可燃粉尘达到一定浓度,形成粉尘云,遇到火源就可能引发爆炸。其原理核心在于控制粉尘的产生、扩散与积聚,以及消除点火源。比如在面粉加工厂,麦粒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面粉粉尘,这些粉尘一旦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一个小小的火星就可能引发严重的爆炸事故。所以,通过安装高效的通风除尘系统,不断排出车间内的粉尘,降低粉尘浓度,是预防粉尘爆炸的关键措施之一。同时,定期对设备和车间进行清扫,防止粉尘在设备表面和地面堆积形成粉尘层,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此外,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可能产生火源的部位进行特殊防护,如采用防爆电气设备、给传动部件添加防护装置等,能有效避免点火源的出现。
气体防爆原理
气体防爆则聚焦于易燃易爆气体。当这些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爆炸极限,遇到火源就会爆炸。其原理重点在于限制气体浓度,确保工作环境中的气体浓度始终低于爆炸下限,同时控制点火源。以石油化工企业为例,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甲烷、乙烷等易燃易爆气体。为了防止气体爆炸,企业会安装完善的通风系统,将车间内的气体及时排出,同时配备高精度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一旦气体浓度超标,立即发出警报。对于电气设备,会根据场所的危险程度,选择相应防爆等级的设备,如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等,这些设备在设计和制造上采取了特殊措施,能有效防止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电火花、高温等点火源。
不可通用
不可通用的原因:从设计到应用的全方位差异
产品设计与结构差异
从设计角度看,粉尘防爆产品与气体防爆产品有着显著区别。粉尘防爆产品为了防止粉尘进入设备内部,通常具有更高的防护等级。一般来说,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要求达到IP65及以上,这意味着设备外壳能完全防止灰尘侵入,并能承受一定压力的水喷射。而气体防爆产品的外壳防护等级相对较低,如气体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常见为IP54或IP65,在一些对防水要求不高的场所,甚至会采用IP54等级的设备,该等级只能防止灰尘进入和防止水的喷射。如果将气体防爆产品用于粉尘环境,粉尘很容易进入设备内部,积聚在电气元件、机械部件等上面,可能导致设备故障,甚至引发爆炸。
技术措施与技术手段不同
粉尘防爆和气体防爆所采用的防爆措施和技术手段也大相径庭。粉尘防爆常采用外壳防护、限制表面温度、抑爆、泄爆等技术手段。采用外壳防护型(tD)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通过坚固的外壳将设备内部与外部粉尘环境隔开,防止粉尘进入;同时严格限制设备表面温度,避免粉尘因受热而点燃。而气体防爆主要采用隔爆、增安、本质安全、正压等技术手段。以隔爆型(d)气体防爆电气设备为例,其通过特殊设计的隔爆外壳,将可能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电气部件与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隔离开来。当壳内发生爆炸时,隔爆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压力,并阻止爆炸火焰传播到壳外,从而达到防爆目的。如果将气体防爆产品用于粉尘环境,由于其不具备粉尘防爆所需的技术手段,无法有效防止粉尘爆炸的发生。
标准解读
标准解读:严格遵循规范保障生产安全
气体防爆相关标准
气体防爆领域的重要标准是GB3836系列,其最新版本对气体防爆产品提出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要求。GB3836.1 - 2021《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涵盖设备的分类、标志、试验方法等。在设备分类方面,依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和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将设备分为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Ⅱ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和Ⅲ类(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其中,Ⅱ类又进一步细分为ⅡA、ⅡB、ⅡC三个级别,级别越高,设备能承受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性越大。在标志方面,要求设备必须清晰、准确地标明防爆标志,如ExdⅡBT4 Gb,其中“Ex”表示防爆,“d”表示隔爆型,“ⅡB”表示气体组别,“T4”表示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组别,“Gb”表示设备保护级别 。此外,GB3836.2 - 2021《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对隔爆型设备的结构、试验方法等做出了详细规定;GB3836.3 - 2021《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对增安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粉尘防爆相关标准
粉尘防爆的关键标准是GB12476系列,其新版本在粉尘防爆技术和要求上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GB12476.1 - 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设备的防护等级、表面温度限制、外壳材料等 。在防护等级方面,明确要求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65,以有效防止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在表面温度限制方面,根据粉尘的点燃温度,将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1、T12、T13三个组别,不同组别对应不同的最高表面温度限制 。此外,GB12476.3 - 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对可燃性粉尘场所的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将粉尘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不同区域的防爆要求和措施有所不同 。20区是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21区是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22区是指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复杂环境标准
当工作环境中同时存在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时,依据相关标准,电气设备必须同时满足气体防爆和粉尘防爆的要求。设备需要同时具有气体防爆合格证和粉尘防爆合格证,其防爆标志也应同时包含气体和粉尘的防爆标识 。例如,防爆标志ExdIICT4 Gb/ExtDA21 T135°C Db,表示该设备既适用于有IIC类气体的危险场所(最高表面温度T4,设备保护级别Gb),又适用于有可燃性粉尘的21区危险场所(最高表面温度135°C,设备保护级别Db) 。在这种复杂危险环境下,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都需要严格按照气体防爆和粉尘防爆的标准要求进行,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总结建议
粉尘防爆与气体防爆产品由于原理、设计和技术手段的显著差异,不能通用。在实际生产中,企业必须严格依据GB3836系列和GB12476系列等相关标准,准确判断工作场所的爆炸危险类型,选择合适的防爆产品,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生产安全,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我们公司及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欢迎到我们公司来实地勘察,您也可以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或添加微信(电话号码),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取得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产品信息和咨询服务!
❤ 电话:15226577157 ❤ 地址:河北省石家市正定县南牛乡牛家庄村小蜜蜂工具集团西 行100米路北金属制造基地12号
❤ 邮箱:ZD@RCDQKJ.COM